1.補助條件:補助外訂團膳及他校供應(公辦公營)國民小學之廠商,且其有實際協助搬運國小全年級熱湯及(或)低年級餐桶至定點者。
2.各校補助聘請人數:學校低年級總班級數15班以下者每日補助103元,15班以上者每日補助206元
3.請將概算表正本(請見103年3月6日中市教體字第1030016703號公文附件檔案)逐級核章後,於103年3月21日(星期五)中午12時前送至教育局體健科承辦人楊茱惠(電話 22289111轉54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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