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 0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3年2月12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030014150號函辦理。 二、103學年度寒假是否由原先規劃之104年1月21日至2月10日延至104年1月28日至2月17日,以利與春節假期銜接,請於103年2月25日(星期二)前填妥本調查表,俾利彙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