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局103年1月27日中市教軍字第1030006750號函諒達。
二、102學年度第2學期友善校園週為103年2月11日(星期二)起至2月14日(星期五)止,並得規劃於2月28日以前辦理以友善校園為主題之競賽及動態系列活動,請各校於2月7日及10日友善校園週準備日先期完成教育宣導準備。
三、請各校依下列格式填報規劃活動2-5場次(代表性活動即可)。
四、應辦理活動至少包含以下2場活動:
(一)校長應利用朝會或週會等大型集會場合,親自對全校師生宣導友善校園週之意義與紫錐花標誌及反毒教育,並就防制校園霸凌投訴管道與應有之作為及責任等加強宣導。
(二)導師於班會或導師時間帶動學生分享討論家長陪伴學生共同學習之反毒學習單內容,宣導正確反毒觀念,加強反毒與拒毒知能教學。
五、規劃活動成果需於辦理後,於2月28日前另案填報活動成果(每場次參加人數),並於3月14日(星期五)前繳交紙本成果至本局軍訓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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