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請於103年1月7日前完成意願調查表。
二、本計畫訂於103年度暑假執行,以5升6年級之弱勢學童為補助對象(所謂弱勢學童,包含社會局或區公所列冊低收入戶、中低收入
戶、家庭突遭變故經濟困難者、經導師認定有補助需求者等4類學童)。
三、核定補助順位:
(一)社會局或區公所列冊低收入戶。
(二)中低收入戶。
(三)家庭突遭變故經濟困難者。
(四)實為家庭經濟困難者可經導師認定。
四、游泳通過檢測標準:為達到教育部頒定之游泳五級標準─第二級海豹級(游泳前進15公尺,換氣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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