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102年度教育部對各地方政府統合視導訪視「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計畫規定辦理。
二、教育部律定每學期開學第1週為「友善校園週」,前述計畫規定學校配合友善校園週應由校長親自說明下列政策:
(一)禁止體罰、輔導管教配套措施對照表及架構。
(二)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及學校所訂辦法。
(三)推動校園正向管教工作計畫及學校相關計畫。
三、本案係調查102學年第1學期辦理之情況,調查表填報內容務必與所送資料相符,並請於102年12月20日(星期五)下班前填具完成,同時繕具成果報告(格式如附)送局彙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