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 0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補救教學實施方案辦理。 二、本市所屬各國民小學擔任補救教學教師之非現職教師皆須取得補救教學專業增能18小時研習認證。 三、以實際擔任補救教學之非現職教師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