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2年11月19日臺教國署人字第1020120030號函辦理。
二、請各市立高中及國中於102年11月21日(星期四)中午前填妥101學年度教師鐘點費調查表,市立高中部分國、高中部請分開填寫,各校若有藝才班,藝才班鐘點費請單獨填列於藝才班欄位。
三、若有疑義,請洽中教科施詠齡小姐,電話04-22289111*54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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