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中市國民中小學「校園SHOW藝術」實施計畫及教網公告588-44696號辦理。
二、本次評選獲獎學校計有陳平國小、三和國小、中區光復國小、建功國小、東區成功國小、信義國小、東平國小、車籠埔國小、福民國小等9校得依實施計畫第5點第2款規定:「校長嘉獎乙次、承辦處室主任與承辦人員嘉獎兩次、辦理推廣教學活動教師嘉獎一次,共五人。」辦理敘獎。
三、有關校長敘獎部分,請得獎學校填報擬敘獎之校長姓名;如不辦理敘獎,請於空格內填「擬不辦理敘獎」6字。
四、本案經內部程序核定後由本局人事室發布敘獎令,相關獎懲建議函免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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