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臺教國署國字第1020079829號函辦理。
二、教師類別代課教師、代理教師、兼任教師說明:
依據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民國 96 年 07 月 19 日 修正)第2條定義
代課教師:係指以部分時間擔任學校編制內教師因差假或其他原因所遺之課務者。
代理教師:係指以全部時間擔任學校編制內教師因差假或其他原因所遺之課務者。
兼課教師:地方政府以該項自行聘任者才需填
三:英語教師不足數算法-請學校計算:
1.先算應該要有的人數(E),(全校英語每週總節數/18節)=____人;
2.(E)應有的人數-目前擔任英語教學人數總數(D)=尚需求人數(F)。
範例
全校英語教學1-3年級共有6班,每班每週英語5節(含正式及彈性),則應有(6*5/18=1.6)1.6位教師(E),該校目前擔任英語教學之教師(D)有2人,則1.6-2=-0.4,該校英語師資充足,不足數(F)=0。
四、填報載止日期:102年9月2日(一)前填報完畢。
五、聯絡人:北區中華國小資訊組長顧智瑋老師;聯絡電話:04-22979601#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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